经典释疑(十六) “止于至善”考疑

湖南学习平台2019-11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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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唐正鹏

“四书”之首的《大学》,开篇便是“大学之道,在明明德,在亲民,在止于至善。”今人将这句话释解为“大学的宗旨,在于彰明内心的光明之德,在于使民众自新,在于达到至善的境界而不动摇。”在一些正式学术场合,经常有人将“止于至善”解释为“达到完美的仁善境界。”

上述解释多受北宋大儒朱熹学术观点的影响,与原始儒学,以及以《周易》为代表的中国古典哲学学理和思维方式多有不合。其一,把“善”“恶”的判定标准局限在儒家的“仁义礼智”四个方面,且以孟子“性善论”释解人之“明德”,有悖于原始儒学的人性论观点;其二,把“善”“恶”绝对化,人为斩断“善”“恶”二者之间的联系,与儒家的“中庸思想”和《周易》的“中和思维”不合。

《甲骨文字典》释“止”

那么,《大学》中的“止于至善”究竟作何解释呢?

要弄清“止于至善”的意思,还得厘清与这个“至善”有密切联系的“明明德”和“亲民”两个问题。朱熹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注解《大学》这部书的权威,我们先捋捋其在这个方面的学理思路:朱熹把开篇这段话中的“明明德”“亲民”“止于至善”称之为《大学》的“三纲领”,把握《大学》整体精神的钥匙。在这“三个纲领”的关系上,“明明德”“亲民”是一个人(尤其是学人)一生必修的两件事,“止于至善”是这两件事所要修炼到的境界。朱熹在其《四书章句》《朱子语类》等著作中,对《大学》“三纲领”逐字逐句作过详细的考辨和阐述。

《中国象形字大典》释“止”

关于“明明德”,他在《朱子语类》中说:“人本皆具此明德,德内便有仁义礼智四者。只被外物汩没了不明,便都坏了。所以《大学》之道必先明此明德。”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,朱熹的“明德”指的就是儒家的“仁义礼智”这个“至善”之本。那么,如何“明”此“明德”?朱子继续解释道:“若能学,则能知觉此明德,常自存得,便去刮剔,不为外物所蔽。推而事父孝,事君忠,推而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,皆是此理。”所以,“明明德”是个人的修身问题,是“道之以德”,至于修得好不好全在个人,这就是朱熹所谓“‘明明德’乃是为己功夫”。“明”了“明德”之人紧接着要做的事就是“亲民”(“亲”通“新”,“亲民”即“新民”),何以“新民”?朱熹说:“……‘齐之以礼’,是以礼新民,也是‘修道之谓教’,有礼乐、法度、刑政,使之去旧汙(‘汙’为‘污’字的异体字)也。”最后,提出了“明明德”“新民”的标准或者境界就是“止于至善”。

在“止于至善”这个问题上,朱老夫子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数。他从“止”“至”“善”三字入手分而析之,然后再给出答案。一是朱熹释“止”:“止者,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”(《四书章句集注·大学章句》);“说一个‘止’字,又说一个‘至’字,直是要到那个极致处而后止”(《朱子语类·卷第十四》)。二是朱熹释“至善”:“至善,则事理当然之极也……盖必尽夫天理之极,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”(《四书章句集注·大学章句》);“至善,只是十分是处;至善,犹今人言极好。凡曰至善者,故是好。然方是好事,未是极好处。必到极处,便是道理十分尽头,无一毫不尽,故曰‘至善’”(《朱子语类·卷第十四》)。由此,我们就可得出朱熹“止于至善”之句意思就是:至于尽夫天理之极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的至善境界而不迁。

《土生说字》释“止”

初看起来,朱老夫子的这种解释似乎无懈可击,然细思忖度之后,至少有两点值得我们从传统文化的学术理路上重新审视和考辨:

其一,朱熹对“至善”的释解有悖于以《周易》和《道德经》为代表的中国古典哲学理念。在朱熹老夫子看来,“至善”就是“尽夫天理之极,无一毫人欲之私”之善,亦为其一生所追求的与“人欲”彻底断绝了的绝对“天理”。朱熹的“天理”“人欲”理论的源头可以追溯到老子“天道”“人道”,老子“天道”的特性是“损有余,补不足”,“人道”的特性则是“损不足,奉有余”。老子提出这一命题的目的,并不在于把“天道”“人道”人为地割裂开来,只是教给人们裒判区处“天道”的“善”“公”与“人道”的“恶”“私”的方法和标准而已,在宇宙天地之间,“天道”与“人道”、“善”与“恶”、“公”与“私”永远互为条件而并存。正如老子在他的《道德经》中所说:“天下皆知美之为美,斯恶已;皆知善之为善,斯不善已。故有无相生,难易相成,长短相形,高下相倾,音声相和,前后相随。”同时,《周易》负阴抱阳、消息盈虚的阴阳辩证思维的哲学思理(中和思维)也证实了这个道理。故而,“善”“恶”总是同处一体,共生共存,在“盈虚消长”中隐藏和显现,正所谓“人无完人,金无足赤”。另外,据《中国象形字大典》所释,“至”字本为“到”字的初文,与“到”字同义。《说文解字》:“鸟飞从高下至地也。”又:“到,至也。”从甲骨文的字形看,像箭矢由远至地的形状,与《说文解字》释义相符。不难看出,这个所要到达之“地”,都是人们所预设或预期的目的地。所以,把“至善”理解为“(人们)预期的善境”也是未尝不可的,也许更趋近于古代典籍的原意。

世上没有绝对的“完美”,也没有绝对的“完恶”,“至善”只是相对于“善”的较高层次或境界,“至恶”也只是相对“恶”的较高层次的劣度。如果非要把“善”“恶”绝对地割裂开来,按照老子的学术理论只能是这样的结论:“至善”无“善”,“至恶”无“恶”,最终归于本无“善”“恶”的宇宙本初的“浑沌”状态。如果是这样,我们研究“善”“恶”之学问就没有任何意义了。

其二,朱熹对“止”的释解不够确当。从其解释的文意可知,朱熹将“止”字释为“必至于是而不迁”,其实就是将“止”字释为“停止”之意。之所以如此释“止”,就在于朱老夫子把“至善”理解为“尽夫天理之极,无一毫人欲之私”绝对之“善”的缘故。我们知道,人们追求“真”“善”“美”是一个永不停歇、永无休止的过程,不可能一蹴而就,更不可能达到绝对的高度,正如庄子所说:“一尺之棰,日取其半,万世不竭”(《庄子·天下篇》)。

既如此,“止于至善”以及随后的“知止而后有定”句中的两个“止”字作何解?我们应该清楚,前句中的“止”字为动词,后句中的“止”字作代词或名词解。

作为动词,从文献学角度看,“止”之本义为“足”。有学者统计,古老的《诗经》中出现“止”字共一百一十九个,用作本义“足”六十一个,用作引申、假借义五十六个。据《诗经集校集注集评》一书介绍:诗经《豳风》:“三之日于耜,四之日举趾。”《汉书·食货志》引《诗经》作“三之日于耜,四之日举止”。可见,在《诗经》原本中用的是“止”。毛《传》曰:“三之日,夏正月也,豳土晚寒,于耜,始俢耒耜也。四之日,周四月也,民无不举足而耕矣。”从古汉字学角度看,“止”的本义也是“足”。《甲骨文字典》中关于“止”的解释只有四种:人足、方国名、人名、祭祀名;《中国象形字大典》释“止”为“脚,脚趾”;《土生说字》这样解释:“行走需要靠脚,所以‘止’有行走之意;静站亦需脚,故‘止’又有静止、停止之意。”此外,从金文、小篆字形看,“止”为“㢟”字。《说文解字》释“㢟,安步㢟㢟也。从辵,从止。”“止”有“缓慢安稳地行走”之意。故此,“止于至善”一句,可以理解为:通过坚持不懈、循序渐进地修为,方可进入“至善”的境界。

作为代词或名词,“止”往往在句中作宾语。“止”通“之”,“之”通“此”,“止”亦可通“此”。从古汉字字形上看,金文中“止”“之”的字形十分相似,许慎在《说文解字》中对“止”“之”两字结构的分析也是相同的。至于“此”与“止”,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此,止也。”此外,《诗经·齐风·敝笱》:“齐子归止,其从如云”一句也是“止”“此”相通的佐证。所以,“知止而后有定”的意思是:只有知晓了进入“至善”境界,需要坚持不懈、循序渐进地修为后,才会立下坚定的志向。

一言以蔽之,“至善”是人们根据原始儒学设置的一种预期的“善”境,不是“尽夫天理之极,而无一毫人欲之私”的绝顶之“善”;“止”正如古人释“足”为“安步㢟㢟”一般,是坚持不懈、循序渐进地进行。故此,《大学》中的“止于至善”是一个人在自身修为或者实施社会教化中日积月累的动态过程。

来源:湘西《团结报》
责任编辑:肖炳才 张劼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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