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文史话丨史可法与扬州

江苏学习平台2019-12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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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吕苇苇 程昌盛

浅踏石板,轻抚栏杆,穿过扬州古城河上的一座石桥,史可法纪念馆映入眼帘,寂静坐落于一片葱郁之中。史可法纪念馆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广储门外街24号,占地10000余平方米,馆内银杏参天,花木怡人。这里陈列着丰富的文物史料,记录着史可法一生的经历,是扬州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

史可法(1602-1645),字宪之,号道邻,河南开封人,南明武英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。1644年5月,史可法自请督师扬州。1645年,清兵围困孤城,史可法率领扬州军民坚守十日,最终城破被俘,于1645年4月25日被杀,后人在梅花岭下葬其衣冠,立祠祭祀。

寒窗苦读清廉爱民

明万历三十年(1602),史可法之母尹氏产子,因期望其效法民族英雄文天祥,遂起名“可法”。史可法的祖父史应元举于乡,父亲史从质是秀才出身。年幼时,史门家道中落,史可法被寄予厚望。从小熟读经史,研习刻苦万分,史可法自言“古砚不容留宿墨”、“一月仅得七夜整眠”。

天启元年(1621)腊月,为了应考,史可法在城郊古寺中寄宿,是日风雪交加,恰逢顺天府学政左光斗来到寺中,见史可法衣着单薄,伏案而眠,文方成草,阅后对史可法满心爱惜,解下身上的貂裘覆于其身。顺天府试开考,左光斗任主考官,史可法拔为八郡秀才头筹。此后,左光斗怜其清贫,将史可法收为弟子并留于自己的馆署,史可法亦不负众望,愈加勤勉。

崇祯元年(1628),史可法考中进士,至西安府任推官,刚刚到任就遭遇了大旱饥荒、民不聊生,面对天灾人祸,史可法多方考察,采取有效的举措,最终成功赈灾荒,平剧盗,百姓皆称其能善。史可法名声大著,随后升任户部主事、员外郎、郎中,掌管全国土地、户籍、赋税、财政等重要的国家事务,大量钱财经手仍清廉如水、砥节奉公。

八方转战投笔从戎

崇祯八年(1635)八月,史可法再次升迁任右参议,负责池州、太平两府的守卫,十一月改卢象升副使,又分守安庆、池州两府,从此战甲披身,投笔从戎。当时的农民军高迎祥、张献忠等部势力强劲,朝廷数次派兵都难以清剿,史可法率部与其辗转交战,互有胜负。

崇祯十年(1637),史可法升任督察院右佥都御史,巡抚安徽、豫南、鄂西、赣北等地,提督军务,开府六安。任期内史可法捐俸筑城,不支公帑,不费民财,同时开礼贤馆,广招贤士,废除苛捐杂税,惩治贪官污吏,赢得各方拥戴。史可法临别六安时,士民们夹道哭送,依依不舍,还为史可法立下了生祠。

崇祯十四年(1641),史可法为父守孝期满,起任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,总督漕运,巡抚凤阳、淮安、扬州等地。清军南下之时,史可法率领部下至黄河边庙湾河口奋力迎战,清兵早已耳闻史可法部威名,闻风丧胆,不战而退。

督师扬州壮烈殉国

崇祯十七年(1644)五月,南明建立起弘光政权之后,史可法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,掌兵部事,旋加太子太保,改兵部尚书、武英殿大学士。由于遭受马世英等人的排挤,史可法一腔郁愤,决意从大局出发,自请督师扬州。此事引起了朝野激愤,百官愤懑之下呼吁弘光政权“还我史公”!

扬州作为当时的江北重镇,是一方富庶之地,镇守江北镇的明将高杰、刘泽清、刘良佐、黄得功四人各有汛地,皆不肯就,争相驻守扬州,不熄火并,无枉内耗。史可法为此事多方奔走调停,晓以大义,终于使各归镇。

崇祯十七年(1644)七月,清廷实力强盛,以史可法为首的南明将士坚持抵抗清廷。清朝摄政王多尔衮惜其英才,写信劝降,史可法在复信中严辞拒绝,书曰:“法处今日,鞠躬致命,克尽臣节而已!”

弘光元年(1645)四月,十万清军兵临扬州城下,史可法立誓御敌至死方休,遂率万馀军民守卫扬州。史可法自知大势将去,依次写下五封遗书明志,以表殉国决心。4月25日扬州城终被攻破,史可法被俘,多铎多次劝降,知其志坚韧不可夺,遂杀之。其义子史德威遍寻遗骸不得,含泪在梅花岭设下衣冠冢,以祭忠魂。

史可法的一生短暂而不朽,悲情却壮烈,他是与岳飞、文天祥等齐名的民族英雄,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的杰出代表。

作者单位:扬州广播电视总台影视剧购制中心 史可法纪念馆
责任编辑:罗澄铠 潘军艳 唐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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